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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稅申報 別犯五錯誤
發佈時間-2017/11/15

2017-11-14 00:01經濟日報 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房地合一課稅新制去年上路以來,民眾仍時常發生申報錯誤,致遭補稅處罰。南區國稅局整理了五大申報常見錯誤,提醒民眾注意。

新制房地交易所得額的計算,是以成交價減掉房地取得的成本及費用。民眾最常見的錯誤就是:未提示取得、改良及移轉費用者,未按成交額5%扣除該項費用。這是常見的五大錯誤之一。官員表示,納稅人列報成本及費用,都必須提出相關證明,如果無法提示證明文件,稽徵機關得按成交價額5%來計算費用。其次,是誤將使用期間的水電、瓦斯費、房屋稅、地價稅及交易時支付的土地增值稅列為可減除的成本或費用。

常見的五大錯誤之二是成本部分,房屋、土地如是受贈或繼承取得者,應以受贈時或繼承時的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為取得成本。五大錯誤之三是收入部分,誤以公契金額或時價登錄資料作為出售收入。

申報期限計算錯誤也是常見五大錯誤之四。最後常見錯誤則是申報地點錯誤,依規定賣方應向申報時戶籍地所在地國稅局辦理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