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粉絲團
Face Book

首頁 最新消息 稅務資訊 稅務資訊

營所稅逾期 月底前補繳
發佈時間-2018/10/18

2018-10-18 01:02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今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期限已經於10月1日截止,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醒,應繳而未繳的營利事業,已經無法採用「試算申報」,且必須加計利息,若拖過11月,還有可能遭稽徵機關加徵滯納金。

南區國稅局表示,應辦暫繳的營利事業,原則上可從一般申報、試算申報兩種方式中擇一辦理。一般申報是以上年度結算申報營所稅應納稅額的二分之一,作為暫繳稅額;試算申報則是以今年上半年營業收入總額試算暫繳稅額,需提具公司組織會計帳冊簿完備且經會計師簽證。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要採用「試算申報」的營利事業,其中一個條件是必須「如期」繳納,也就是說,10月後要補繳暫繳稅額,只能採用一般申報,也就是以前一年度結算申報營所稅應納稅額二分之一,作為暫繳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