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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旅客來台小額退稅 上限提高為4.8萬
發佈時間-2018/11/6

2018-11-05 21:02經濟日報 記者蘇秀慧╱即時報導


財政部5日修正發布「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實施辦法」,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現場小額退稅含稅消費金額上限,由2.4萬提高為4.8萬元,並自108年1月1日施行。

財政部表示,為鼓勵來台旅客增加消費,活絡國內觀光產業商機,並推動退稅表單及作業全面無紙化,建構便利購物退稅環境,與交通部會銜修正發布「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實施辦法」。

修正重點如下:

一、購買特定貨物申請現場小額退稅含稅消費金額上限,由2.4萬元提高為4.8萬,以鼓勵旅客增加消費及申請現場小額退稅,擴大消費商機。

二、特定營業人得免使用電子發票期限延長至2020年12月31日,鼓勵更多營業人申請成為特定營業人,以便利外籍旅客購物退稅。

三、外籍旅客持經財政部核准載具辦理現場小額退稅得免於退稅表單簽名,以利推動退稅表單及作業全面無紙化。

財政部說,近二年受來台旅客採自由行方式占比大幅提升,及客源結構大幅轉變影響,整體旅客購物消費及退稅金額呈現衰退。為提振旅客購物意願,自2016年5月1日實施外籍旅客購物退稅e化服務以來,相繼推出開放外籍旅客得持銀聯信用卡申辦特約市區退稅,及擴大特約市區退稅服務範圍等多項精進措施,使旅客購物退稅件數及金額重回成長趨勢。

財政部說,以今(107)年1至9月為例,來台旅客購物退稅件數及金額均較去年同期成長12%、7.5%,顯示上述精進措施已初見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