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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8 22:53經濟日報 記者陳怡慈/台北報導
保單條款對很多人來講,經常覺得霧煞煞。第一金人壽表示,掌握投保當下、契約期間、理賠申請等三階段的五個關鍵數字,有助顧及自身權益。
一、投保當下:十天契撤期、等待369。
第一金人壽總經理林元輝表示,如果投保後才發現不合適,可於保單送達隔日起,在十天內提出書面申請,將不適合自己的保單「退貨」。
如果投保的是醫療險、重大疾病險或癌症險,需留意保單條款中的「等待期間」。常見等待期分別為:30天、60天或90天。保戶生病申請理賠時,保險公司第一個確認的是發生疾病的時間點,是不是在等待期滿後。
二、契約期間:保單效力兩大防線──30天寬限期、兩年內復效。
第一金人壽指出,保險公司會在繳費快截止前,先催告要保人繳交保費,並從催告到達隔日起,開始計算「30天」的寬限期。
如果保戶因為經濟因素無法繳交保費而致保單進入停效,要保人可以於保單停效的「兩年」內申請保單復效,但建議保戶於停效後的「六個月」內儘速申請復效,因為這時候提出申請,只要繳清應繳之保費及相關費用即可。
如果超過六個月,保險公司有可能要求保戶提供健康聲明書、體檢報告書及病歷資料等「可保證明」,流程相對繁瑣,也有可能因為保戶身體狀況已達到拒保程度,讓復效申請遭到拒絕。
三、理賠申請:事故發生後,兩年內一定要申請理賠。
當不幸發生意外或罹患疾病時,保戶應於十天內主動告知保險公司事故已發生,並於「兩年」內申請理賠,才不會超過理賠的請求時效。
意外或疾病發生時,即時獲得保險金是關鍵,建議民眾每年固定執行全家人的保單健檢,不僅能藉此確認保障內容及額度是否足夠,更能確保發生意外或疾病時,家庭成員都知道可向哪間保險公司申請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