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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2 22:42經濟日報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南區國稅局表示,大型車退稅優惠今年修法,退稅金額加碼至最高40萬元,並延長申請期限至2022年,不過有四類案件必須把握時限,包括各類加碼退稅案、過去逾期案等,最晚必須在今年12月16日之前提出申請。
立法院今年修正通過《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6,只要報廢符合規定的大客車、大貨車、大客貨兩用車、代用大客車、大型特種車,並購買前述車輛新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可申請退還新車貨物稅,退稅亦從過去5萬元,大幅提高上限到40萬元,優惠將持續至2022年12月31日。
官員指出,新版退稅優惠於今年6月15日正式生效,由於退稅金額加碼,產生前後法規適用的過渡問題,特別針對四類在2017年8月18日起至2019年6月14日止已經完成車輛汰舊換新的個案,重新申請退稅的期限。
第一類應注意的案件,是過去曾經符合退稅條件,但是卻超出規定期限才提出申請的退稅案件,過去曾被國稅局或海關駁回的案件,官員表示,由於修法後追溯適用,因此過去被駁回的舊案,仍可以在今年12月16日前提出申請。
第二類要注意退稅時限的案件,就是在2017年8月18日起至2019年6月14日之間符合條件的車輛,但至今仍尚未申請退稅的案件,也同樣因新法追溯適用,因而可以重新提出申請。
第三類則是過去已經申請退稅5萬元,但尚未經國稅局或海關核定的案件,官員表示,由於新版法規有加碼退稅金額,最高可以退還40萬元,因此這類案件可以再申請退還超過5萬元的差額。
第四類應注意時限的案件,則是已經由國稅局或海關核准退還5萬元貨物稅的案例,也同樣可以申請退還適用新法之後的退稅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