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因應5月綜合所得稅申報需求,如果家庭狀況有變故,或有隱私及個資考量,可不需向國稅局提供醫藥、生育或各類扣除額資料等,保障自身所得及就醫紀錄隱私。國稅局自2月15日開始、3月16日止可受理申請不提供相關資料的服務。
南區國稅局表示,原則上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滿20歲過去連續二年都由家人申報扶養的長輩、兄弟姊妹等,國稅局會將年度所得、醫藥費紀錄及各類可查得的扣除額資料等,併同在同一個申報戶中提供查調,因此家人之間的所得及醫療支出,在報稅時都會一覽無遺。
官員表示,即便是一起報稅的家人,還是可能有部分民眾不希望自己的就醫紀錄被親人知道,過去也有配偶之間失和,不想讓對方知道所得狀況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