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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攜手觀旅局 減輕旅館業停用樓層房屋稅
發佈時間-2020/2/26

桃園電子報 2020-02-25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近日因受新型冠狀肺炎病毒(COVID-19)疫情影響,衝擊旅館業者住房率,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與觀光旅遊局建立跨機關聯繫,如有旅館業者向觀旅局申請停歇業情事,稅務局主動辦理房屋稅適用較低稅率,減輕業者負擔。


稅務局指出,房屋稅是依實際使用情形按月計課,如旅館業者因疫情影響導致生意短暫清淡,申請將旅館部分樓層關樓停用,如經查證屬實,在停用期間准以「1層樓」為核准單位,由營業用稅率(3%)改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課徵房屋稅,每月約可節省3成房屋稅款,如○○大飯店原有3層樓供客房使用,因本次疫情影響,僅開放2層樓供來客住房,則未使用之1層樓若於3月1日提出申請,該層房屋稅將於3月起改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房屋稅即將於5月寄發稅單徵收,房屋納稅義務人如經確診被隔離、檢疫,無法如期繳納稅款者,也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