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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害醫療險 可補足缺口
發佈時間-2020/3/9
2020-03-08 23:28經濟日報 記者林子桓/台北報導



所謂傷害險就是俗稱的「意外險」,依據「傷害保險單示範條款」第2條之解釋,若被保險人於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致其身體蒙受傷害而致失能或死亡時,保險公司將依照契約約定給付保險金。

全球人壽表示,一般民眾在規劃傷害險時,除了個人傷害險外,建議再加傷害醫療險附約或是傷害住院日額險附約與實支實付型傷害醫療險附約,以補足因意外產生的龐大醫療費用。以實支實付型傷害醫療險附約來說,民眾若因意外事故到合格醫院或診所就醫,就其實際醫療費用,超過全民健康保險給付部分,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最高理賠額度為保單約定的「每次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

全球人壽提醒,如果被保險人不是以健保身分就醫,傷害醫療保險金的給付就會按約定七成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可補足醫療險部分沒有涵蓋的保障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