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粉絲團
Face Book

首頁 最新消息 投資理財 投資理財

銀行反洗錢 以後須「專責」
發佈時間-2016/11/13

銀行反洗錢 以後須「專責」

2016-11-13 01:49聯合報 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明年一月起,銀行洗錢防制人員須先上完課,考完試並拿到結業證書,才能執行業務。金管會銀行局將在十一月底發佈最新辦法,規定銀行洗錢防制人員須受完整教育訓練後,才能執行業務,且自明年起,銀行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須有專責單位及專責主管,絕不能再找其他主管「兼任」。

受到兆豐案衝擊,國內全體銀行戰戰兢兢面對洗錢防製作業。銀行局也透露,正全面修改「防制洗錢及打擊資助恐怖主義注意事項」,新增多項援引「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及紐約州金融署(DFS)的最終規範,務求台灣銀行業洗錢防制能與國際標準接軌。

銀行局表示,注意事項將在十一月底發佈,明年一月起實施。根據草案,卅九家國銀明年一月起,須設立洗錢防制「專責單位」,該單位須有專責主管及專責人員,絕不能再找業務或營運主管「兼任」。目前在台所有外銀子行及少數民營銀行都已設專責洗錢單位,但多數本國銀行都還未建置。

其次,明年起,所有銀行洗錢防制人員須先上完廿四小時訓練課程,再考試取得結業證書,才能執行業務。銀行局表示,法規通過前,已任用的洗錢防制人員,有半年緩衝期準備上課考試,且每年都得再接受教育訓練。

DFS曾舉出兆豐銀行美國紐約分行有未善盡客戶盡職調查及加強客戶盡職調查,且有關檢視政治人物(PEP)風險程序,也不符合美國聯邦法規。銀行局草擬的注意事項此次特別新增,銀行防制洗錢作業,在查詢黑名單資料庫時,須將現任或曾任國外政府或國際組織重要政治性職務人士,納入客戶及最終受益人查核。

依FATF建議,凡現任或曾任國外政府或國際組織重要職務者,都屬「高風險客戶」,金融機構對「這些客戶及家庭成員」,都須落實強化客戶審查程序。而國內政治人物本來就在名單內,就曾有立委不滿開戶時,被銀行「強化」調查半天,跑來跟金管會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