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最新消息 保險新聞 保險新聞
2016-12-21 05:08經濟日報 記者吳靜君/台北報導
為防範利用保單洗錢,金管會明年1月中旬將新增保單12個疑似洗錢的態樣及新規範,若保險公司發現客戶疑涉利用鉅額保單短進短出,就必須要通報法務部,若有違規者依法規可處60萬~300萬元罰鍰。
金管會官員表示,法務部明定如果超過50萬元的資金流動,就是要通報洗錢防制,銀行業、證券業也都比照處理,因此「鉅額保單」就是以一次繳費50萬元作為基準。
兆豐銀行美國分行因違反防制洗錢,被美國處分約57億元;加上2018年亞太洗錢防制國際組織將評鑑台灣防制洗錢成果,因此金管會緊鑼密鼓加強防制洗錢法規。
金管會官員表示,除了加強銀行的防制洗錢之外,預計明年1月也將修正保險業應注意洗錢事項,並且立即上路,在此之前,先由壽險公會修正自律規範,由業者自主管理,加強防制洗錢。
即將修正的應注意事項,將新增12項疑似洗錢的態樣,大致可以分為五大類,一是媒體報導重大事件重要涉案人買保單,二是繳費的資金來源不明或可疑,三是保單異常短進短出買賣,「短進短出」即一次繳納保費50萬元以上並立即解約或保單借款,四是跨境鉅額保單短進短出,第五是保險公司自行查核可疑案例,都要向法務部通報。
未來像是更改要保人、又短期更改受益人等,或者繳費者與保險當事人沒有保險利害關係,投保的金額與身分收入相差太大,都會被列入警戒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