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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小百科/申請保單復效 留意截止期限
發佈時間-2020/9/29

2020-09-28 02:00經濟日報 記者林子桓/台北報導


所謂保單復效就是使停止效力的保單恢復效力,通常自保單停效日起兩年內,保戶隨時可以申請復效,但提出申請時間不得超過保險期間屆滿日。另外,如果保戶提出申請時間超過保單停效日起六個月,就須配合保險公司的審查,有可能被拒絕復效。

保戶如果長期未居住原保單約定的地址,如旅居國外或在外縣市工作、求學,沒有收到保險費繳費通知而沒有繳費,有可能導致保單停效與失效狀態,因此建議民眾,可將保單授權金融機構轉帳或信用卡扣款,或委託家人代繳保費;另可辦理網路服務功能,無論於國內或國外都可透過e-mail方式收取繳費相關資訊,保險公司網站亦有提供保戶專區,供保戶隨時查詢保單狀況。

全球人壽提醒民眾,聯絡住所變更時就應立即通知保險公司,因若未通知,保險公司相關書面通知仍會按照保單約定的舊地址寄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