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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傷病險 不再限卡理賠
發佈時間-2020/11/25
2020-11-25 06:27 聯合報 / 記者戴瑞瑤/台北報導


近期最夯的重大傷病險將有重大變革。保險局昨表示,從明年七月起,新販售的重大傷病險除原本的取得重大傷病卡就理賠,將新增區域醫院層級以上開立符合投保或續保當時健保重大傷病範圍的診斷書,兩者取得一項就可理賠,保險局說,「對保戶更有利」。

保險局表示,明年七月後販售的重大傷病險,保戶只要取得重大傷病卡或診斷書其中一項就可以理賠;至於明年七月前購買的舊版重大傷病險,不會溯及既往。初估改變後對保費影響不大,呼籲民眾不需要急忙搶購。

重大傷病險主要是保戶罹病後只要取得「健保重大傷病卡」,就可以一次性獲得理賠金,由於重大傷病卡不僅只有罕見疾病可以拿到,包含癌症、慢性腎衰竭、精神病等都可能達到領卡標準,也因為理賠依據明確,成為壽險業熱賣的健康險之一。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表示,健康險是以被保險人是否罹患符合承保範圍的疾病,作為主要理賠依據,但重大傷病險理賠依據是連結重大傷病卡,通常患者在罹患疾病到取得重大傷病卡期間,都需要等一段時間,之後才能申請理賠,跟健康險罹病後理賠的觀念不一致,因此請壽險公會研議。

壽險主管說明,有些患者急著要領保險理賠,所以催促醫院趕緊開立重大傷病卡,造成醫療院所困擾;另有些保戶可能已符合可領重大傷病卡的標準,但因還沒出院申請重大傷病卡前就不幸身故,照理講符合條件就應該要理賠,因此若只看卡理賠容易衍生爭議。

張玉煇表示,依照壽險公會提出的建議,重大傷病險的保單條款,除檢附重大傷病卡外,另將增加理賠要件之一,就是區域醫院層級以上開立符合投保或續保當時健保重大傷病範圍的診斷書及病歷,就可以認定給付要件。

醫界人士也指出,只要有疾病發生的事實,到醫療院所申請診斷書或病歷都非常容易,一般只要臨櫃、繳費,當天就能拿到,其實比申領重大傷病卡還要簡便、快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