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粉絲團
Face Book

首頁 最新消息 投資理財 投資理財

保險業買公司債 大鬆綁
發佈時間-2020/12/24

2020-12-24 00:40經濟日報 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立法院財委會昨(23)日審查通過保險法修正案,放寬保險業投資國內公司債規定,單一公司債投資上限,從發行公司「實收資本額」10%,改為「業主權益」(淨值)10%,保險業可投資空間將加大,可導引保險資金投入產業,也有助企業發債籌資。

至於現行規定,保險業投資公共建設,指派董監事上限為三分之一,修正案刪除三分之一的限制,以提高保險業投入公共建設的誘因,但因部分立委有不同意見,這項條文保留至院會再作協商。

金管會主委黃天牧表示,希望此案能夠獲得委員支持,在本會期通過,若能通過,明年上半年就可以注入公建投資,預估至少可投入上百億元資金,保險業最可能投資的公共建設,包括汙水下水道、車站開發、太陽電廠,都是長期有固定收益的投資。

財委會審查通過的保險法修正重點,包括第一,保險業投資單一公司的公司債總額,以該保險業資金5%及公司債發行公司實收資本額10%為限,未來將把「實收資本額」改為「業主權益」。

根據保險局估算,上市櫃公司平均實收資本額僅46億元,平均淨值(業主權益)則有138億元,放寬後,保險業未來可投資單一上市櫃公司債額度,等於增為目前三倍。

以台積電公司債為例,保險業目前最多只能投資台積電實收資本額2,593億元的10%,約259.3億元。

未來將放寬至台積電淨值1.72兆元的10%,約1,721億元,等於多出1,462億元投資空間。

第二,刪除保險業投資公建、社福事業指派董監事上限三分之一限制,以提高保險業投資公建誘因。

立委賴士葆建議,是否採黃金股方式,讓保險業擁有否決權即可,就不用給這麼多董事席次掌控經營權。黃天牧表示,對於公建,政府機關有控制權,金管會也會有控管機制,「不會讓保險公司為所欲為」。委員會協商後,仍決定保留這項條文,送院會再作協商。

第三,開放保險業可投資一定信評的公司發行的免保證商業本票,以提高保險業資金運用效率,並活絡國內貨幣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