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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保險改制 千元以下傷病不賠
發佈時間-2017/3/19

學生保險改制 千元以下傷病不賠

2017-03-19 00:55聯合報 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為避免學生保險資源遭濫用,新學年學保將有兩大變革:針對非強制入學的幼兒園及補校學生,保單將增設「卅天等待期」,若卅天內發生腦中風、高血壓等病變,將不提供保障,以防重病者帶病投保;學保住院醫療相關給付,增設一千元自負額,即一千元以下小額傷病不賠。

學生團體保險保費低廉,承保與理賠都較商業保險寬鬆,但長年遭特定人士當成「社會保險」運用,加上只要發生理賠爭議,壽險公司就被各界痛批,以致一○五學年度學保招標,八度流標,差點開天窗,一直到學年度開始前四天,政府情商原承保公司、三商美邦人壽再承保一年。

今年學保主辦單位、新北市教育局與壽險公會專案小組開會,研商修改學保條款,決定自今年八月起祭出上述兩大變革。目前全國學保納保人數約三百卅萬人,壽險公會表示,新學年學保自四月起開始招標,希望有壽險公司投標。

學保年保費約五一四元,政府提供補貼,只要「註冊入學」就有保障。壽險業者表示,學保理賠件數一年約十八萬件,但每周都會有一、兩件帶病投保個案,件數看似不多,但理賠金額卻很大,如此「利用」學保資源,等於把學保「當社會救助」使用。

壽險業者說,過去經常發生有高齡長者或體弱多病者,在補校或幼兒園註冊入學後,就開始申請保險理賠,由於學保「住院醫療理賠」一次賠五萬元,申請人「還懂得」要間隔十四天再來申請,即可一年多次申請。另還有八十多歲高齡重病者註冊入學後,一路請病假,結果沒多久去世,家屬馬上獲得一筆一百萬元死亡保險金。

許多家長還誤以為,只要繳了學保保費「什麼都能賠」,但壽險業者說,學保應該保障「重大傷害」,非零碎小額給付,尤其數百元的小額醫療傷病給付,只是浪費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