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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者爭取開放的外幣計價保單,包括:保障期間超過1年的傷害險,及分期給付的健康險。循序漸進開放想法下,日額及實支實付型態的健康險,不在本次爭取範圍。
金管會保險局官員表示,是否同意壽險公會提案,要等案子送來了,看過內容後再決定。他並解釋,當初開放傳統型外幣保單時,對傷害險與健康險設限較多,因這兩個險種比較屬於損害填補性質,以健康險為例,在台灣看病需要用外幣支付醫療費用嗎?
壽險業者則表示,國人到海外工作、旅遊或接受醫療服務的情況增加,開放外幣計價的1年以上傷害險及分期給付健康險,可減少匯兌風險、增加資金調度彈性,有助提升台灣保險商品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
亞洲主要國家的外幣保險商品,香港與中國大陸都有銷售保障期間超過1年的外幣傷害險;新加坡與日本也已開放外幣收付的健康險,包括:長期照顧、日額及實支實付等型態。
根據壽險公會提案,保險局只要修改「人身保險業辦理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應具備資格條件及注意事項」第四點,把傷害險列入可用外幣收入的正面表列險種、刪除健康險的一次性給付字眼,並在健康險給付項目新增長期照顧或殘廢等級給付,就可達到開放目的。
壽險業爭取開放的外幣健康險,含長期照顧與殘廢扶助險。業者指出,去年新台幣計價的健康險新契約保費收入約278億元,長照與殘扶分別為18億與68億,合計占比已達31%,民眾已有相當程度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