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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金給付 有四種選擇
發佈時間-2021/8/3

2021-08-02 05:15:17經濟日報 記者陳芝瑄/台北報導


許多民眾投保壽險時,是為了給家人一定保障。在過去當保險事故不幸發生時,保險公司會依約給付一整筆理賠金額,但一次性整筆領回可能有資產規劃分配的顧慮,金管會於2015年通過保險金分期給付辦法,讓壽險在生前就做好分配規劃。

全球人壽表示,部分利變型壽險加入了保險金給付選擇權的設計,透過類似信託的概念,生前指定好受益人的分配約定,若被保人不幸離世,保險公司將依約定方式給付保險金給受益人。

基本上來說,保險金給付選擇權分為保險金分期給付(定期給付型)、保險金分期給付(定額給付型)、保險金年金給付(甲型)、保險金年金給付(乙型)四大種類。以保險金分期給付(定額給付型)為例,為保險公司每期按要保書約定之分期定額保險金金額給付,尚未領取之保險金則依宣告利率計算利息,直到保險公司將尚未領取之分期定額保險金及利息給付完畢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