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最新消息 保險新聞 保險新聞
張淳藝
2月22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舉行2021年第四季度新聞發佈會。人社部養老保險司副司長亓濤介紹,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從今年1月開始,實施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將在全國對地區間養老保險基金當期餘缺進行調劑。
我國養老保險制度上世紀90年代建立以來,從縣級統籌起步,逐步提高統籌層次,至2020年底,各省份都實現了養老保險基金省級統收統支。但是,由於我國區域之間發展不平衡,經濟發展水平、人口年齡結構等存在差異,各省之間養老保險基金結構性矛盾日益突出。廣東、北京等東部地區基金結餘較多,遼寧、黑龍江等人口老齡化程度比較重的省份,已經出現基金當期收不抵支的情況,基金運行面臨較大壓力。
社會保險遵循大數法則,即統籌層次越高、參保人數越多,基金的抗風險能力就越強。就此而言,養老保險實施全國統籌應是終極目標。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的《社會保險法》明確規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逐步實行全國統籌,具體時間、步驟由國務院規定。黨的十九大報告進一步提出,「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儘快實現養老保險全國統籌。」2018年6月,國務院印發通知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邁出了實現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的第一步。
如今,全國統籌最終落地,對於養老保險制度具有里程碑意義。首先,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實現權益保障。養老保險全國統籌,資金在全國範圍內互濟餘缺,有利於發揮基金的規模效應,增強支撐能力。據介紹,2018—2021年,中央調劑制度實施四年間,共跨省調劑資金6000多億元,有力均衡了地區間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負擔。實施全國統籌后,有關部門可以通過測算資金調撥規模,合理調劑地區間基金餘缺,進一步緩解不同區域之間收支不平衡的問題,更好地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其次,調節養老保險繳費費率,減輕企業負擔。一直以來,東部經濟發達地區由於養老基金結餘多,養老保險繳費費率較低,企業負擔較輕。中西部經濟欠發達地區為了彌補基金缺口,養老保險繳費費率較高,企業負擔較重。這就造成惡性循環,一些企業愈發青睞東部地區,不願意到中西部發展,加劇了區域經濟發展的「馬太效應」。實施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可以有力緩解中西部欠發達地區的基金運行壓力,為降低繳費費率,減輕企業負擔提供了空間。
此外,減少辦理轉移接續麻煩,方便流動就業。過去,一些職工跳槽到另一座城市,必須要把以前繳的養老保險金轉移過來,不僅程序繁瑣,有些地方還會設置附加條件。近年來,一些地方加大養老保險省內統籌力度,加快相關手續統一辦理,積極為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創造條件。如去年4月起,廣東省率先優化社保服務,參保人在省內流動就業參保的,不再辦理省內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手續,待符合在廣東省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條件時,由省內最後參保地統一歸集處理。
如今,養老保險「全國一盤棋」,打破了地區之間的利益壁壘,不僅消除了養老保險待遇流動的羈絆,也讓無需辦理轉移接續成為可能。實現全國統籌后,養老保險有望在全國範圍內無需轉移,大大方便人員跨地區流動就業,有效節省時間和經濟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