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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評議案 擬全都露
發佈時間-2015/10/19

金融評議案 擬全都露

2015-10-19 02:21:19 經濟日報 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評議中心回應本報報導 有意擴大資訊揭露 同步公開審理委員名單 明年可望上路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擬擴大資訊揭露,打算明年將評議案件的揭露,從選案改為全案,讓評議案件「全部」攤在陽光下;並在評議案件中揭露出席的評議委員名單,希望藉此減少金融消費爭議,強化維護消費者權益。

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設立的評議中心,是國內的「準金融法庭」,主要參考英國與新加坡制度而設。多位學者在本報「金融消費評評理」系列報導中,提出該中心應強化資訊揭露的建議,獲得評議中心重視。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董事長林建智指出,評議中心正檢討相關資訊揭露作法,未來可能有兩大重要變革。第一,所有評議案件在去識別化後,全部揭露在網站上。

英國評議案件是「全部」攤在陽光下,國內目前只挑選有代表性的案例揭露且揭露比率極低。林建智表示,希望明年能做到全案揭露。

一旦全部揭露後,評議案件中的求償金額、判賠金額及比率等,也有可能同步揭露,可供各界參考。

第二,會同步揭露出席審理此案的評議委員名單。英國評議委員屬於專任,審理案件的評議委員名字全部公開,就像法院判決一樣,法官名字也公布,以示負責。國內因評議委員採兼任,為避免對評議委員造成困擾,加上22位評議委員名單已在網站揭露且評議採合議制,因而並未特別揭露主審評議委員的名字。林建智表示,未來可考慮在評議案件中揭露,出席這項評議委員會議的委員名字。因有些案件,並不一定22位委員都會出席,假設某案件有五人未出席,就可以先揭露17人的名字。

另外,評議中心目前的紛爭解決率約五成,林建智說,希望能提高到六成,讓評議中心的功能有效彰顯。

求償數據公開 更易和解

評議中心處理消費者申請的金融爭議案件,最關鍵的求償金額、求償成數,往往因為資訊敏感,而不被透露。消基會名譽董事長程仁宏昨(18)日指出,求償金額與成數應透明公開,才能作為往後金融案件調解的重要依據。

程仁宏說,揭露這兩項指標,有兩大好處。一、可避免金融業者與消費者之間,因為預期求償的金額天差地遠而不易達成共識;二、若有評議標準可循,相信會更容易促成和解。

對於評議案件全部揭露的作法,程仁宏表達肯定,但也提醒,評議案件的用字遣詞通常較為深奧,民眾讀太不懂。他建議,評議中心可附加說明文件,並直接點出癥結點,讓消費者知道如何避免同樣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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