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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舊換新 退稅有眉角
發佈時間-2022/10/27
2022-10-26 23:34 經濟日報/ 記者陳姿穎/台北報導

為鼓勵民眾加速淘汰老舊車輛並換購新車,促進節能減碳和推動相關產業發展,民眾在報廢或出口前、後六個月內購買汽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最高可享減徵新車貨物稅5萬元。南區國稅局昨(26)日提醒,車主要留意換購的「新車」是否符合申請減徵退還貨物稅資格。

國稅局官員表示,不少車主換購新車時會選擇新古車、選牌車、外匯車或電動車,對於車主來說都是新購買的車輛,但依《貨物稅條例》規定,車主購買的新車必須是完成新領牌照登記的車輛。



南區國稅局指出,例如:已先領牌的「新古車」,部分車商考量業績等因素,先以第三人名義辦理新車新領牌照車籍登記,於掛牌後再進行銷售,新古車以價格略低於一般新車的銷售策略,讓消費者買單。不過,當民眾購買「新古車」時只須辦理車籍過戶,購車時無法取得新車新領牌照登記,因此不能申請減徵退還貨物稅。

此外,有些民眾透過管道購買「外匯車」,自行從國外進口車輛,官員表示,外匯車進口後雖然可申請領取新領牌照登記,但在海關進口報單上已被註明為「中古車」,所以不屬於新車,同樣不能減徵退還貨物稅。

至於「選牌車」是指購車車主,為了挑選吉利或特定組合的車牌號碼,以自己名義先行請領牌照的新車,因車主會取得新車新領牌照登記,所以符合貨物稅退稅規定。國稅局官員提醒,購買選牌車的民眾,要注意車輛新領牌照登記書的發照日期,須符合中古汽車報廢的回收證明日期,或出口報單所載報關日期在六個月內的規定。 

國稅局官員表示,打算購買純電動車的民眾也要特別留意,目前完稅價140萬元以下免徵貨物稅,140萬以上減半課徵,因此退稅額也會受到影響。官員說明,若原本貨物稅稅額就不足5萬元者,就不會退到上限5萬元。

南區國稅局表示,新古車或外匯車的價格通常較新車優惠,但因不能申請汰舊換新減徵退還貨物稅,建議民眾和車商議價或作購車決策時,要列入考慮因素。 


文章出處: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717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