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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部:稅收將添不確定性
發佈時間-2018/3/26

2018-03-22 00:11經濟日報 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宋秀玲表示,企業虧損扣抵期限十年主要是配合租稅核課期間,及會計帳簿及財務報表保存期間。

根據規定,租稅核課期間最長七年,會計帳簿及財務報表則至少保存十年。

據了解,上次修法時,財政部反對將虧損扣抵期限無限制延長,主要就是考量將影響稅收的不確定性。

財政部評估認為,虧損扣抵期限無限制延長,將使政府稅收呈現永久不確定的狀態,也將產生稽徵作業的困擾,有違稅務行政簡便原則。

此外,財政部也擔心,會發生有心人士藉併購虧損公司,以規避賺錢公司稅負的不當避稅情形。

整體而言,財政部認為,虧損扣抵期限無限制延長,對政府稅收穩定及維護稅制公平有不利的影響。

至於十年年限,財政部則是考量整體產業一般營業盈虧的變動情形,及景氣循環等因素,認為對於多數需投入大量資本或研發成本致營業初期虧損期限較長的產業,虧損扣除期限放寬為十年,已能滿足企業營運發展需求。

此外,對於國際競爭力,財政部 也認為,在兼顧業界實際需求,及政府財政穩定前提下,虧損扣抵期限放寬為十年,已適度提高國際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