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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稅怎麼課…三種不同立場
發佈時間-2018/3/23

2018-03-23 00:11經濟日報 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資誠會計師曾博昇昨(22)日表示,數位化經濟利潤如何合理課稅,國際間眾說紛紜,全球對數位化經濟徵稅存在三種不同立場。

這三種不同立場:一是制定國際徵稅規則時須將使用者與數據因素納入考量;二是加強並修正現有國際徵稅規則;三是維持現狀。

曾博昇指出,OECD在今年3月16日提出對於數位化經濟國際課稅的立場與趨勢報告,這份報告一共獲得113個國家同意,並預計在2020年提出最終報告。113個國家已取得共識在2020年最終報告出爐後,將一致性採取新的數位經濟課稅規則。

報告目的在於探討在高度數位化時代,企業營運模式與獲利動因隨之變更,在此環境下,需重新檢視納稅主體與跨境利潤分配規則,並致力訂出一致性的國際徵稅規則。

三種不同立場,一是有關制定國際徵稅規則時須將使用者與數據因素納入考量。曾博昇說,使用者與數據因素是數位經濟創造利潤與各國課稅的關鍵因素,因此有人主張在制定國際徵稅規則時,須將使用者與數據因素納入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