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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自住換屋 2年內一買一賣可享重購退稅
發佈時間-2024/5/22

2024/05/21 13:22 〔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


換屋還可以退稅。房仲業者彙整「重購退稅」四大重點,不論是先賣後買,還是先買後賣,一買一賣的期限要在兩年內,此外,戶籍登記須為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小孩,而且一買一賣的產權所有權人必須為同一人,最後5年內不得移轉或改作其它用途。


永慶房屋契約部資深經理陳俊宏指出,重購扣抵或是重購退稅是政府提供換屋族的節稅優惠,不過,一買一賣的行為需要在兩年內完成,並符合相關條件,即可申請扣抵或退還出售舊屋時已繳納的所得稅。

而且他強調,不同時間點購入的房地產,辦理的規則則有所不同,若出售房屋是在2015年12月31日,也就是房地合一稅上路前取得,則適用財產交易所得舊制,在重購房屋的隔年申報所得時,從所得稅應繳稅額中扣抵,但若是房地合一上路後取得,則可在完成移轉登記的隔天申請退稅。

新、舊制 退稅方式不同
陳俊宏表示,不論舊制還是新制,出售與重購的時間差必須要兩年內,而且出售的住宅在賣出前一年需為自住,沒有出租等行為。至於,戶籍登記部分,舊制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但新制則僅限縮為本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

再來,新制則規定重購後5年內不能改作其他用途或再移轉,否則將追繳原退還稅額,舊制則無相關限制,最後,舊制僅針對「小換大」、也就是新購房屋金額大於賣出舊屋金額,才能購退稅,反觀新制則放寬至大屋換小屋可按比率退稅。

至於,土地增值稅部分,買入新屋和賣出舊屋的時間同樣需要在2年內,且設籍與房屋的所有權人,均須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並符合自用住宅情形。特別要注意的是,新、舊土地的所有權人,必須為同一人,也就是說,買房子和賣房子的要是同一個人,如果今天賣掉自己名下的房子後,以配偶名義買入新屋,土地增值稅就不能退稅。

陳俊宏也補充說明,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的計算,不是依市價或房屋面積大小,而是以土地公告現值總額為判斷基準。若新購自用住宅用地公告現值加上出售時已繳的土地增值稅,超過原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公告現值,便可以申請退還土地增值稅,最高退稅額以所繳稅額為限。



文章出處: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4679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