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可安保險經紀人 Link-Aim Life
首頁 最新消息 稅務資訊 稅務資訊
國稅局說明,納稅人申報被繼承人遺產稅時,可主張自遺產總額扣除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價值,之後經國稅局核發遺產稅繳清證明書或免稅證明書,繼承人應於證明書核發日起一年內給付生存配偶。
文章出處: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6710/7981730?from=edn_next_s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