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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指出,2023年12月25日接獲地方稅務局通報,甲君申報移轉名下兩戶房地,更將未出售的不動產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明顯有藉行政救濟期間脫產避稅跡象。為保全稅捐債權,國稅局隨即向法院聲請,針對甲君財產在欠稅範圍內進行假扣押,經法院裁定獲准後,即向行政執行分署聲請執行 ,即時扣押名下財產。甲君隨後在2024年元月間全數繳清欠稅及罰鍰,並撤回復查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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