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可安保險經紀人 Link-Aim Life
首頁 最新消息 稅務資訊 稅務資訊
稅務局表示,依規定,身障者名下無車輛或駕照,可由配偶或同戶籍二親等內親屬所有且供其使用的車輛免徵牌照稅,當車輛車籍轉移至其他縣市時,必須向新車籍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重新提出申請,只要車輛仍供身障者使用且車主與身障者遷入時即同一戶籍,就可自車籍變更日起延續免徵牌照稅。
文章出處: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596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