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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報稅/財產交易收益 記得報稅
發佈時間-2025/4/9
2025-04-09 02:44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許多民眾趕在報稅季前整理過去一年買賣資產紀錄,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法律服務會計師歐陽泓說明,個人透過黃金存摺買賣黃金,或是其他種類財產交易,若資產位於台灣境內,並於交易中產生獲利,屬於財產交易所得,應依法納入綜合所得稅一併申報。

據規定,財產交易所得計算方式為,以出價所取得的財產和權利,以出售時的成交價額,減去原始取得成本,及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該項財產或權利而支付之一切費用後的餘額為所得額。

舉例來說,民眾在2024年出售黃金存摺,售價為50萬元,當初購入成本為40萬元,再扣除手續費等必要費用後淨所得為9萬元,該9萬元即為財產交易所得,須納入當年度綜所稅計算。

歐陽泓說明,個人綜所稅率範圍在5%至40%,若納稅人本身已有其他薪資、利息或租賃收入,則財產交易所得將與其他所得合併計算,適用的稅率也會因總所得額上升而提高。

歐陽泓提醒,許多民眾誤以為黃金或其他動產交易「沒有憑證」就不需要報稅,實際上,稅法所規範的是交易行為本身是否產生所得,只要符合課稅條件,皆有申報義務。

除了常見的黃金存摺外,出售高爾夫球證有賺錢,也要列入財產交易所得申報。

例如民眾出售高爾夫球證一張,價格500萬元,支付佣金20萬元,當初購入成本是200萬元,那麼其財產交易所得為280萬元,應併入所得申報。



文章出處: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66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