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22 15:44:12 經濟日報 陳碧雲
資產轉移的過程中,常會發生各種形式的問題,尤其高資產族要擔心稅務問題、公平問題,更甚者還要避免家庭紛爭的發生。保險在傳承中扮演關鍵角色,不僅可達到預留稅源、降低爭端的目的,透過適當的規劃,甚至有機會達到富傳三代。考量近期保單強制執行的修法,永達保經也提醒,維持良好的財務習慣非常重要,必須留意保單會被強制執行的幾種財務情況,例如破產、貸款違約、欠稅等,以免波及個人退休或傳承規劃。
「談錢傷感情」是人性常態,常看到許多家庭因為財產分配而分崩離析,又或者因為沒有提前做傳承規劃,而導致無法完稅順利繼承,又或者無法依據自己的意志進行分配,這些都是財富傳承過程中常見的樣態,尤其企業主及高資產家庭更容易面臨資產傳承的問題。常見的傳承風險有:
一、不動產傳承的風險:價值難以均分,易引發紛爭,且繼承人可能無力完稅。
二、遺產總額高的風險:總資產金額過高時,繼承人必須準備足夠現金繳稅。
三、意外突然來臨的風險:國人普遍忌諱談遺產分配,然疾病、意外無法預測,若未能及早規劃,恐導致爭產或財富凍結。
四、太晚啟動規劃的風險:年齡增加可能讓規劃受限,例如影響保單選擇與保障效益,甚至因健康情況改變,錯失規劃機會。
台灣社會有許多家庭企業的樣態,股權大多由家族人員交叉持有,這類傳承通常會有股權移轉的問題,傳男不傳女的傳統觀念與當前法律的衝突、子女的心態、父母的偏愛,為了順遂傳承的意願或者是避免股權外移,通常必須為小孩預備買股票及完稅的現金。
面對上述傳承擔憂,保險商品的契約強制性與功能機制,讓其在傳承上具備四大規劃優勢:
一、要保人享有主控權:在關係、想法、境況等改變的時候,可以隨時因應人、時、境變更保險契約的受益人,或調整保險金的比例分配。
二、各種功能機制迎合不同需求:可以選擇給付的方式、時間、金額等,身故後仍可繼續發揮影響力,依據保單約定執行,避免財務管理能力不足的子女揮霍或錯誤運用。
三、保險法112條的保障:若身故給付有指定受益人,除受實質課稅原則認定之情形外,保險金額不計入遺產總額,可降低遺產稅負擔,實現財富傳承。
四、時間複利效應:部分長年期保險商品,保單價值隨時間複利穩定成長,使財富傳承更具成長性與延續性。
透過長年期保險規劃傳承,能夠拉長時間、降低準備壓力,過程中還能因應關係或狀態的改變,隨時因應調整,保留進可攻、退可守的空間。
傳承規劃應回歸以人為本的保險精神,以量身訂作為訴求,依循三大原則進行規劃:一、了解客戶的雛型樣態、預算能力;二、想留給誰、不想給誰,原因是什麼;三、尋找適合的商品、規劃年期。永達提醒,每一個人都有自己人生需要面臨的問題,只有將問題放到檯面上妥善溝通,才能提出最適合每個人的解決方案。
沒有人能夠預期傳承到來的時間點,善用保險的特性,預防性地提前進行規劃,可以降低家庭紛爭發生的機率,確保財富能夠依照自己的意志順利傳承,達到富過三代的規劃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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