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25 03:00 工商時報 黃于庭 魏喬怡
汽機車肇事逃逸事故多,受害人仍有機會取得補償金。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強保法)已明文規定相關保障機制,但仍有部分肇事後逃逸,或肇事車輛未投保強制險,如機車投保率僅89.95%,金管會指出,此時受害者或其遺屬可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申請補償,傷害醫療每人最高20萬元、死亡給付最高200萬元,失能依等級也有5~200萬元補償金。
金管會保險局主任秘書古坤榮指出,強保法已明定汽車所有人均應投保本保險,以保障汽車交通事故受害人或其遺屬的權益;另針對因肇事車輛未投保強制險,或因肇事逃逸導致受害人傷亡,也已成立特別補償基金,讓受害人或其遺屬可向該基金請求補償,以獲得基本保障。
有關特別補償基金的運作機制是,當特別補償基金給付補償金額給受害人後,依據強保法第42條第2項規定,以補償金額為限,代位行使請求權、向肇事者追償,但若肇事車輛有投保強制險,就不需要動用到特別補償基金,直接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給付即可。
根據金管會保險局統計,目前汽車投保強制險的投保率幾乎達100%,主因是汽車依照車齡不同,每年會有一~兩次的定期檢查,而機車並無驗車機制,截至今年2月止,機車投保強制險的投保率約89.95%,僅能靠臨檢抽查,若當下警察發現該機車無投保強制險,則違反強保法,將額外開罰。自1998年開辦特別補償基金,截至去年底累計補償支出共124.14億元、件數7萬2,370件。
金管會表示,汽車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在申請補償時,應備齊相關證明文件。民眾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報警處理,並取得「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於事故發生7日後,可向警察機關申請提供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及照片等資料,事故發生30日後,可申請提供「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並提醒受害人或其遺屬於申請補償時,仍須檢具身分證明文件、診斷證明書及醫療費用收據或死亡證明書等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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