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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小百科/投資型商品 具三大特色
發佈時間-2025/4/29
2025/04/28 00:47:33 經濟日報 記者齊瑞甄/台北報導

投資型保險,是一種可以同時滿足保障和投資需求的保險產品。保戶可以自行決定投資標的,如ETF、共同基金、投資帳戶等,並依照約定的投資比例進行投資,而投資盈虧則皆由保戶承擔。投資型保險的運作方式是,保險公司會從保費中扣除保險相關費用,剩餘的款項會進到專設帳簿,做為投資的資金。此外,投資型保險具有保額可依需求調整、保費可彈性繳交的優點,讓資金可靈活運用。

受保險法規的規範,所有投資型保險商品皆須經行政院金管會核准銷售,基本上具有下列特色:一、盈虧自負:投資型保險商品所產生的投資收益或虧損,大部分或全部由保戶自行承擔。 二、專設帳簿:投資型保險商品分為一般帳戶和專設帳簿進行管理,專設帳簿內之保單投資資產,由保險公司採個別帳戶管理,且依保險法之規定,該筆資產於保險公司破產時,得不受保險公司債權人之扣押或追償。三、費用揭露:投資型保險商品的相關費用,要攤在陽光下,讓保戶充分了解保費結構。



文章出處: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122377/8702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