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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01:25 經濟日報/ 記者 胡順惠/台北報導
因土地還沒完成過戶,所以這筆土地仍屬小光的遺產,繼承人阿霞申報遺產稅時,要列入小光名下的500萬元銀行存款、土地公告現值400萬元(同時也可列為扣除的未償債務),以及尚未收取的1,500萬元尾款,尾款就要當作遺產的「應收債權」列入課稅範圍。國稅局解釋,實際上,只要錢還沒收到,那就是遺產,不管有沒有入帳,都不能忽略。
文章出處: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841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