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16 14:15 工商時報 徐于珺
你以為保險理賠拿到手就不用繳稅?這起真實案例讓不少人驚呆。退休理財顧問廖嘉紅(R姐)指出,有位母親與癌症搏鬥五年後離世,兒子在處理完喪事後申請保險理賠,沒想到百萬元醫療保險金,竟然被國稅局列為遺產要課遺產稅。
「媽媽抗癌5年,最後那4個月幾乎都在病房度過。」兒子回想,當時醫生還說,等轉移控制住就能出院,沒想到,出院前夕的感染竟是最後一根稻草。辦完喪事,他聯絡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死亡理賠、住院醫療理賠、癌症住院理賠,原以為理賠金應該都免稅吧?畢竟是媽媽辛苦留下的保障,直到國稅局來電提醒。
死亡理賠:要保人和被保險人同一人,且有指定受益人,免列入遺產稅。
住院與癌症理賠:受益人是媽媽本人,雖然過世後才核付,錢轉給繼承人,依法算遺產,要課稅。
R姐表示,很多人以為「保險金都免稅」,其實法律非常清楚,根據保險法第112條,死亡保險金有指定受益人者,不列遺產。而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符合「人壽保險金+指定受益人」,才能免稅。其他類型理賠,如果是被保險人本人權利,就算人已過世,依然算遺產,所以本來就要繳遺產稅,現在又要增加稅金了。
至於什麼理賠會被課遺產稅?R姐補充說,人身保險,關鍵在「可不可以指定受益人」。
❶ 不可指定受益人的保險:醫療險、重大疾病險、失能險、長照險。理賠直接屬於本人,人還在沒問題;人走了,未領部分變遺產。
❷ 可指定受益人的保險:人壽險、死亡事故給付。要保人與被保險人同一人,非實質課稅,指定受益人,就不算遺產。
若想讓家人未來領保險金「最快、最安心、最少稅務爭議」,一定要先確認你的保單屬性,清楚寫下受益人及定期更新受益人名單。
※本文獲「退休理財顧問廖嘉紅(R姐)」授權轉載。
文章出處:https://www.ctee.com.tw/news/20250716701291-43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