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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雨狂炸!愛車成泡水車別急認賠殺出 多做1動作可退稅
發佈時間-2025/8/4
2025-08-02 13:19 聯合報/ 記者 賴香珊 /南投即時報導

受西南氣流影響,中南部連日豪雨,各地淹水、土石流等災情嚴重,不少車輛泡水損壞;南投縣政府稅務局提醒,泡水車等災害受損車輛,若無法修復或不堪使用,出具證明向監理機關登記報停或報廢,將可退還停駛或報廢日起的牌照稅。

由於中南部豪雨不斷,導致溪水氾濫成災,各地低窪區水勢來得又快又猛,其中南投市大眾駕訓班因位於貓羅溪畔,地勢低窪,前天再度水淹停車場,貓羅溪沿岸兩側堤防道路也有車輛受災,去年迄今已三度淹水,上百輛車全成了泡水車。

然而類似情形不僅限於南投,中南部災情頻傳,不少人來不及將愛車移往安全處泡水,有些車輛則因不慎駛入道路積水區,車子進水同樣受損;面對愛車成了泡水車,民眾雖傷心,但不要忘了及時登記報停或報廢來退稅,別讓自身權益受損。

南投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汽車、機車(151CC以上)因災害受損,短期內無法修復或不堪使用,務必於災害發生日起1個月內,民眾可檢具村里長、鄉鎮市公所或警察、消防等機關出具等相關災害證明,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或報廢登記。

只要完成報停或報廢手續,將依監理機關通報資料,退還車輛無法使用期間溢繳稅額;如未能即時辦理報停手續,也應於災害發生日起1個月內,檢具相關證明及修車廠證明文件,也將能退還自災害發生日起至車輛修復日止已繳納的牌照稅。

稅務局也提醒,受災後別急著認賠殺出,記得掌握退稅機會,務必妥善保留財產受損證據,保障自身權益,將災損衝擊降到最低;另,報停車輛修復後應至監理機關辦理復駛手續,若未辦理復駛就用車遭查獲,將可依違反使用牌照稅法開罰。



文章出處: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913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