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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營所稅暫繳申報9月1日展開 可免報、免繳七樣態
發佈時間-2025/8/21

2025/08/20 00:56:49 經濟日報 記者 胡順惠/台北報導


2025年營所稅暫繳申報將自9月1日展開,為期一個月。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醒,凡會計年度採曆年制企業,都須依所得稅法規定,在這段期間內辦理營所稅暫繳。不過若符合七種樣態,可免報、免繳暫繳稅款。

南區國稅局表示,企業若依照2024年營所稅結算申報的應納稅額一半,計算出暫繳稅額,且未以投資抵減、行政救濟留抵或扣繳稅額來抵減者,可直接繳納暫繳稅款,無須再辦理申報。

而依《所得稅法》第69條及財政部相關解釋函令,若企業符合七種情況,更可直接免辦暫繳申報,也不用繳納暫繳稅款。

第一,境內沒有固定營業場所的外國企業,其營所稅已由營業代理人或給付人扣繳


第二,獨資、合夥組織及經核定的小規模營利事業


第三,依法規定本來就免徵營所稅的事業


第四,企業於暫繳期間前,若已發生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依法應改辦決算申報


第五,去年結算申報無應納稅額,或是今年新開業公司


第六,若依上年度應納稅額一半計算後,暫繳稅額低於2,000元


第七,其他經財政部核定的營利事業


營所稅暫繳申報是讓企業在9月時先報繳當年度部分所得稅,除有利國庫調度,也避免企業隔年5月須一次負擔大額稅款,壓力過重。計算稅額方式分為「一般暫繳」及「試算暫繳」。

一般暫繳是依上年度營所稅應納稅額二分之一作為暫繳稅額,多數案件採一般暫繳;試算暫繳則以當年度前六月營收總額,按當年度稅率試算暫繳稅額,須符合會計帳冊簿據完備等條件才能適用。

國稅局提醒,企業若未在期限內完成暫繳,稅務機關將主動依2024年應納營所稅的半數來核定暫繳稅額,並依2025年1月1日郵政儲金1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也就是說,若企業未依限申報或繳納,除了補稅還得支付額外利息。

國稅局提醒,企業若應辦理暫繳,應於9月30日前完成報繳,呼籲企業及早處理相關稅務問題,以降低稅務風險,確保營運順利。



文章出處: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6710/8950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