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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贈取得房屋 免繳契稅
發佈時間-2025/9/24
2025-09-19 01:20 經濟日報/ 記者 胡順惠/台北報導

雲林縣稅務局表示,民眾因為受遺贈或繼承取得房屋,免申報契稅。

近來有民眾向稅務局詢問,父親年初過世,小孩取得爺爺遺贈房屋,是否要課契稅?

稅務局表示,契稅課徵範圍主要針對「不動產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等情形,至於繼承或遺贈取得,並不屬於契稅課稅範疇,納稅人無需再辦理契稅申報。

稅務局提醒,遺贈或繼承取得房屋所有權,已依規定課徵遺產稅,為避免就同一移轉財產行為重複課徵,免再報繳契稅。

不過稅務局也提醒,如果是透過贈與取得,就屬於契稅課稅範圍,納稅義務人是受贈人,此時就要記得報繳契稅,且即使是夫妻之間相互贈與,雖免徵贈與稅,但卻需要課徵契稅,是納稅人常會忽略的地方。

稅務局指出,有別於一般買賣、贈與房屋須繳納契稅,繼承與遺贈不需要繳納契稅,民眾可多加留意。



文章出處: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014451?from=udn-catelistnews_ch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