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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11月將開徵 專家:這類土地可享地價稅優惠 需把握申請節稅
發佈時間-2025/10/29
2025/10/28 06:55文/記者林耀文

114年地價稅即將於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因適逢例假日順延至12月1日。稅務專家提醒,今年地價稅課稅是以8月31日在地政機關登記的所有權人為納稅義務人,若民眾持有被劃為公園、機關學校、道路用地等公共建設使用的公共設施保留地,無使用的空地公設地與鄰地明顯區隔,地價稅全免,即使為建築使用,仍可以享有優惠稅率為6‰,符合自用住宅優惠,可適用自用優惠稅率為2‰。

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114年地價稅的課稅期間是1月1日至12月31日,並以114年8月31日地政機關登記的土地所有權人為納稅義務人,須繳納114年全年的地價稅,本市114年公告地價仍維持與113年度相同,累進起點地價為394萬2,000元(稅率10‰)。

地方稅務局也指出,被規劃為公園、機關學校、道路綠地等公共建設使用的公共設施保留地,尚未被政府徵收或運用前,給予持有人租稅上的特別優惠,依據各公設地使用情況不同,就會適用不同的地價稅優惠稅率。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持有公設地即便現況是建築使用,仍可以享有租稅優惠稅率為6‰;如符合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規定,則也可適用自用優惠稅率為2‰;此外若是未作任何使用的空地公設地,並與其他鄰地明顯區隔,即可地價稅全免,但若有停車使用、堆放雜物等情形,就無法免徵。

稅務專家特別提醒民眾,地價稅各項優惠稅率申請的截止日為每年9月22日,為當年度就可以享用優惠記得在截止日前提出申請,已經提出申請而適用優惠稅率,若同一所有權人且使用情形不變即可以一直享有優惠,不必每年申請。



文章出處:https://estate.ltn.com.tw/article/25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