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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購小客車 最高退稅10萬
發佈時間-2025/11/14
2025-11-13 01:28 經濟日報/ 記者 邱琮皓/台北報導

財政部昨(12)日修正發布新購汽機車及汰舊換新退稅辦法,新購小型小客車最高退還貨物稅10萬元,新購小型機車最高退稅6,000元。

攸關新購汽機車退稅的貨物稅條例修正案已於9月7日生效,但退稅辦法昨日才發布,有民眾擔憂這段期間購買新車,權益是否受影響?財政部強調,退稅辦法已設有過渡條款,在14日以前購買小型小客車、小型機車並完成新領牌照登記,一律都可在11月15日起算六個月內,申請退還新車貨物稅,權益不受損。

根據退稅辦法,配合貨物稅條例增訂新購小型(2,000cc以下)小客車、小型 (150cc以下)機車每輛最高退稅5萬元、2,000元,實施至2030年12月31日,辦法規定,應檢附新領牌照登記書影本、貨物稅完稅證明影本等證明文件,並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採網路申請退稅則可免證明文件。

另外中古汽車、機車汰舊換新,每輛最高減徵貨物稅5萬元、4,000元,若搭配這項優惠,新購小客車最高可退還貨物稅10萬元、機車最高退稅6,000元。



文章出處: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135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