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02025/12/18 工商時報 黃惠聆
隨著台灣冬春用電量升高,加上老舊建物管線負荷吃緊,居家火災風險再度受到關注。根據內政部消防署統計,114年前10月共發生11,308起火災事故,平均每日逾37起。產險業者指出,即使冬春火災發生件數較多,但居家火災是全年性、非季節性的系統性風險,一般家庭往往在事故發生後才驚覺保障不足。
依內政部消防署114年前10月資料為例,每月發生火災件數都超過750件,但值得注意的是,單月建築物發生火災超過一千件分別是1~4月及10月,顯示春冬季是火災發生高峰期。產險業者表示,氣溫驟降使電暖器、除濕機等高耗能家電使用量大增,加上延長線老化、插座過載,風險在寒冷季節更為顯著,但一般家庭往往在事故發生後才驚覺保障不足。
據內政部消防署統計,一般起火主因以「燒雜草垃圾」、「電氣因素」、「遺留火種」三大類占比最高,反映出民眾日常用電、環境堆置與家庭安全習慣仍是火災發生的主要關鍵。
以住宅保障覆蓋度來看,火災事故後最常見的賠償爭議來自「保險僅涵蓋建物,不含裝潢與家電」的誤解。業者說,目前多數家庭僅投保住宅火災基本險或因房貸強制附掛的地震基本保險,雖能補償建築物結構損失,但室內裝潢、家具家電、個人物品往往需另外加保動產保障才能理賠。一旦火勢蔓延至屋內設備,損失金額動輒數十萬至百萬元,若未加保居家綜合險,將完全由民眾自行吸收。
產險公司提醒,除了自己的動產損失之外,另外,還要留意住宅險中是否包含第三人責任險,以因應火災延燒鄰戶時的賠償責任。火災是所有住宅風險中「發生頻率最高」的一類,而非大型天災才會出現,從官方數據來看,事故密度遠高於一般民眾的風險認知。產險業呼籲,在火災事故持續偏高、冬季電器使用增加的背景下,民眾應適度留意住家用電安全外,宜提升住宅保障,尤其第三人責任險,以減少災後家庭重建的財務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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