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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扣除額分開提供 四樣態
發佈時間-2026/2/10
2026-02-10 01:14 經濟日報/ 記者 邱琮皓/台北報導

5月將迎來報稅季,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個人如有隱私考量,希望申請所得、扣除額資料分開提供,或不提供扣除額資料,可自2月15日至3月16日止提出申請,主要有四種樣態。

第一,本人與配偶分開提供所得及扣除額資料;第二,已成年子女、直系尊親屬(如父母、祖父母)或兄弟姊妹申請與納稅義務人分開提供所得及扣除額資料;第三,不提供本人全部扣除額資料;第四,不提供本人醫藥及生育費扣除額資料。另外如不希望適用稅額試算,也同樣可在這段期間內提出申請。

隨著家庭型態多元,部分納稅人因與配偶分居、在年度中離婚,所得不想讓另一半知道等情形,希望選擇分開查調所得資料,可把握規定申請期間。

國稅局表示,納稅人本人、配偶、受扶養直系尊親屬、已成年子女或兄弟姐妹等,如考量涉及隱私,可透過網路申請,或以書面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請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分開提供,不提供本人全部扣除額資料或不提供本人醫藥及生育費扣除額資料。

國稅局指出,民眾可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線上申請;如向國稅局申請,應將申請書及身分證影本,以郵寄、傳真或臨櫃方式送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辦理。

國稅局提醒,申請後當年度及以後年度的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就會分開提供或不提供,不用每年申請。另在2024年綜所稅結算申報書上已勾選「夫妻分居」欄項,納稅人與配偶的2025年所得及扣除額資料也會分開提供,不用再申請。

另外,國稅局提供綜所稅稅額試算服務,符合一定條件的民眾,國稅局會先幫民眾試算綜所稅。



文章出處: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319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