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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供親友「借戶口」恐影響房屋稅率?縣財稅局:無出租事實不影響
發佈時間-2026/3/20

2026/03/19 09:43 〔記者王善嬿/嘉義報導〕


各級學校準備新學年度新生登記作業,有民眾為了讓孩子讀心儀學校,將孩子的戶籍寄放學區的親友家,擔心影響親友家房屋稅稅率。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若房屋實際做自住使用,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有1人辦理戶籍登記,僅供親友寄放戶口不會影響房屋稅,仍可繼續以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縣財稅局說,房屋供本人、配偶、直系親屬設立戶籍供居住使用,無出租、無營業者,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房屋,全國合計3戶可享自住房屋稅率。如因學區就學「借戶口」並無租賃事實,民眾可以填寫「設籍人無租賃關係申明書」或「房屋所有人無租賃關係申明書」提供給稅務局,不影響所有房屋適用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財稅局呼籲,房屋稅新制規定,自住房屋必須設立戶籍才能享最優惠稅率1.2%或1%,如未設立戶籍就會被認定為非自住房屋,適用稅率為2.6%至4.8%,與自住房屋稅率相差2倍以上。

財稅局說,民眾可檢視名下自住房屋是否已辦好戶籍登記,如未設立戶籍,務必在3月22日以前(適逢假日,順延至3月23日),辦好戶籍登記並向稅務局申報,才適用自住房屋稅率,詳洽財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



文章出處: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5375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