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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創投抵新制 四點不漏
發佈時間-2026/4/2

2026/04/02 01:34:39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新版《產業創新條例》投資抵減租稅優惠,今年5月報稅將首度適用,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提醒四大重點,包含適用範圍、新舊制適用時點、投資時點認定、支出上限等,提醒營利事業把握新制重點,才能有感節稅。

為鼓勵企業AI、低碳轉型,產創條例修法擴大適用範圍、調高支出上限,並延長適用至2029年12月31日。國稅局提醒,新制已上路,企業申報前務必掌握適用條件與時點。

首先在適用範圍方面,過去投資抵減主要集中在智慧機械與5G系統,新制納入AI產品或服務,及節能減碳相關設備、技術與軟體,等於將企業當前最重要的轉型投資都納入,讓相關支出都有機會享有租稅優惠。

第二,企業須注意新舊制適用時點。國稅局指出,2025年1月1日後訂購的投資項目才適用新制,包括新增項目及20億元上限;若是在2024年底前已完成訂購,但延至2025年才交貨或完成服務,仍適用舊制,支出上限為10億元。不過新舊制支出合併計算後,最高仍不得超過20億元。

第三,此次修法也釐清「訂購日」與「交貨日」認定標準。國稅局說明,一般購買情形下,訂購日以買賣契約簽訂日或訂單確認日為準,交貨日則為設備實際交付日、技術取得日或服務完成日;若採融資租賃,則以租賃契約簽訂日為訂購日、設備完成安裝或部署日為交貨日。

若為企業自行製造或委外製造,則以董事會決議日或委製契約簽訂日為訂購日、設備完成並供自用之日為交貨日;至於軟體授權,則以授權契約簽訂日為訂購日、授權使用開始日為交貨日。

第四,支出上限從原本10億元調高至20億元,投資達100萬元即可按當年度抵減5%或分三年抵減3%,二擇一抵減應納營所稅,並以不超過當年度應納營所稅額30%為限。  

國稅局提醒,企業若要適用投資抵減,須在交貨當年度營所稅申報前四個月起至申報截止日前,也就是今年6月1日前,先至經濟部系統完成線上申請,並於報稅時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建議企業提早盤點投資計畫與申請流程,確認相關條件,以免錯過申請期限。



文章出處: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6710/9417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