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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換照肇事 恐自賠數百萬
發佈時間-2026/4/15
2026-04-15 00:00 聯合報/ 記者藍鈞達、葉德正/連線報導

高齡駕駛換照新制五月上路,年滿七十的駕駛人若未按時換照,駕照遭監理機關逕行註銷後仍繼續上路,不僅是無照駕駛,一旦肇事,車體險與第三人責任險形同廢紙,甚至連強制險也可能遭保險公司事後追償,財務風險不容小覷。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年滿七十歲駕駛人須定期接受體檢並完成安全教育課程,取得換發駕照,若未於期限內辦理,監理機關將寄發通知,逾期仍未完成換照或繳回駕照者,駕照將遭逕行註銷。

產險業者指出,無照駕駛在商業任意險保單條款中明定屬「除外不保事項」,一旦被認定為無照,車體損失險與第三人責任險均不在理賠範圍,保險公司可直接拒賠。若高齡駕駛肇事造成對方車損或人員傷亡,所有賠償責任將由駕駛人本人承擔,金額動輒數十萬至數百萬元。強制險雖不因無照而直接拒賠,但對駕駛人同樣不利。業者說,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廿九條規定,保險公司須先行賠付受害人,但事後得在給付金額範圍內向無照駕駛人行使代位求償權。

市場人士指出,若事故造成對方死亡,保險公司先賠、再依肇責比例向駕駛追索,高齡長者恐面臨龐大財務追償壓力。

業者指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曾有一案例,是駕駛人的職業小型車駕照因逾期審驗遭註銷,車禍發生時未持有有效駕照,評議委員會認定其屬無照駕駛,保險公司依保單免責條款主張拒賠。評議委員會最後認為,無照駕駛與事故發生之間具有因果關係,符合不予理賠的要件。

台北區監理所駕駛人管理科長謝孟函指出,相關保險理賠須要看當事人的保險合約的「不保條款」,現行不保條款多是道交條例廿一條的無照駕駛,但也可能有合約將廿二條「駕照逾有效期限仍駕駛」納入。

謝孟函說,事故理賠保險通常會先看是否觸碰到不保條款,接下來才會去釐清肇事責任。



文章出處:https://udn.com/news/story/7266/9442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