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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存款利息 課稅三情境
發佈時間-2026/4/30
2026-04-30 02:01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親人過世後,銀行存款產生的利息該如何申報遺產稅?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醒,關鍵在於利息給付時間點,將決定需課徵所得稅或遺產稅。

國稅局指出,判斷方式可簡單分為三種情況。第一,若利息在被繼承人生前就已領到,這筆錢屬於本人所得,應併入當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金融機構也會依法開立扣繳憑單。

第二,若利息是在死亡前已累積,但尚未領取,等到過世後才發放,這部分屬於「未實現債權」,會被視為遺產一部分,需併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不列入所得,也不會開立扣繳憑單。

第三,若是死亡後才開始計算的利息,例如繼承程序尚未完成期間,帳戶持續產生的利息,則屬於繼承人所得,應由繼承人申報綜所稅。不過,在遺產尚未分割前,金融機構可暫不開立憑單,待完成分配後再依實際繼承人開立。



文章出處: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472615?from=udn-relatednews_ch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