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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拍賣家用配偶、小孩名義拆帳避稅 國稅局抓包要罰上百萬
發佈時間-2026/5/29

2026/05/27 10:51:37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即時報導


網路賣家利用多帳號分散收入,小心仍逃不過國稅局查核。北區國稅局表示,近年電子商務與社群平台交易盛行,部分賣家會利用配偶、子女或親友名義,在不同平台設立多個賣場帳號,企圖藉此分散營業額、規避營業稅,不過國稅局會透過金流、物流及資訊流等資料交叉比對,相關逃漏稅行為仍可能被查獲。

北區國稅局指出,只要以營利為目的,透過網路持續性銷售貨物或勞務,且銷售額達到起徵標準,就應依法辦理稅籍登記並報繳營業稅。自2025年1月1日起,若屬販售商品等「銷售貨物」業別,每月銷售額達10萬元以上即達營業稅起徵點;若屬裝潢、設計等「銷售勞務」業別,則為每月5萬元。

此外,若營業人同時透過多個平台帳號、不同賣場或社群媒體銷售商品,所有帳號的銷售額都必須合併計算。若每月銷售額合計達20萬元以上,國稅局將依法核定使用統一發票,並按5%稅率課徵營業稅。

國稅局日前查到一名賣家小銘(化名)自2024年起,在知名電商平台經營多個賣場販售電子產品,並利用配偶及子女名義申請不同帳號,藉此分散營業收入。國稅局蒐集相關資料交叉分析後,發現這些帳號的交易紀錄、收款金流及實際經營情況均與小銘有關,因此認定小銘才是實際經營者。

經合併計算後,小銘每月銷售額已超過營業稅起徵點及使用統一發票標準,但卻未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及申報營業稅。國稅局查核後,發現其短漏報銷售額超過3,000萬元,除補徵營業稅150萬餘元外,並依營業稅法及稅捐稽徵法相關規定裁處罰鍰。

國稅局提醒,若網路賣家已達應辦理稅籍登記及報繳營業稅標準,但尚未依法申報,只要在未被檢舉、未被查核前主動補辦稅籍登記、補報及補繳稅款,依規定除加計利息外,可免予處罰。

文章出處: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6710/9528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