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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屋轉賣子女 有條件免稅
發佈時間-2026/6/16

2026/06/16 01:37:02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父母若將預售屋轉賣給子女,必須證明子女確實支付價款,並佐證資金來源,否則仍可能認屬為贈與,而被課徵贈與稅。

台北國稅局表示,預售屋尚未完工交屋前,購屋人持有的並非房屋所有權,而是向建商請求交付房屋的權利,因此,父母在交屋前將預售屋轉讓給子女,實際上是移轉這項權利,依法屬於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移轉案件,須向國稅局申報。

國稅局說明,若子女確實支付父母已繳納的工程款,並能提出銀行匯款紀錄、存款來源等相關證明文件,證明購屋資金來自自身財產,經國稅局審查確認屬實際買賣行為,即可免課徵贈與稅。

反之,若子女無法提出付款證明,或資金來源交代不清,即使雙方主張是買賣,也可能被認定為父母無償移轉財產給子女,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課徵贈與稅。

舉例來說,王先生購買總價3,000萬元預售屋,轉讓時已支付500萬元工程款,後續以同樣價格轉讓給女兒,由女兒支付500萬元給父親,並承接後續2,500萬元價款直接支付建商。若女兒能提出付款流程及自有資金來源證明,經國稅局審認買賣屬實,即可免徵贈與稅。

實務上,過去有民眾為了規避贈與稅,親人之間假借成立買賣契約,實質上卻並未支付價款,為了避免這類避稅情況,國稅局審核時的關鍵,在於能否提出實際付款相關證明,以及資金來源,確保交易確實成立,而非刻意從事租稅安排。

國稅局提醒,近年預售屋轉讓情形增加,父母若規劃轉售預售屋給子女,務必妥善保存匯款紀錄、存摺資料及相關資金來源證明,以免日後遭認定為贈與而衍生補稅問題。



文章出處: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6710/9568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