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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00:15:35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台北報導
舉例來說,甲公司指派乙員工於影音平台創設帳號,以小編身份製作、上傳產品介紹影片,並提供選購連結,乙員工取得廣告分潤收入20萬元,並將分潤收入繳回公司,則該廣告分潤收入屬甲公司銷售勞務取得代價,乙員工無須辦理稅籍登記,應由甲公司申報銷售額並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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