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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群小編免辦稅籍 兩條件
發佈時間-2026/6/22

2026/06/22 00:15:35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台北報導


財政部去年公布網紅課稅相關規定,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若個人受自家公司指派,製作影片分享公司產品訊息,也就是常見的「社群小編」,從中獲得平台分潤,且分潤收入繳回公司,依規定,小編本人無須辦理稅籍登記報繳營業稅,而是由公司要將分潤申報銷售額並繳納營業稅。

簡而言之,小編符合受公司指派、分潤上繳等兩條件,個人就可免辦稅籍登記。

財部去年發布網紅營業稅課稅規範,免罰輔導期至6月30日。中區國稅局指出,若「小編」是受僱者,用自身帳號只是為方便操作,未獲平台廣告分潤,小編無需辦理稅籍登記,也不需申報營業稅。

舉例來說,甲公司指派乙員工於影音平台創設帳號,以小編身份製作、上傳產品介紹影片,並提供選購連結,乙員工取得廣告分潤收入20萬元,並將分潤收入繳回公司,則該廣告分潤收入屬甲公司銷售勞務取得代價,乙員工無須辦理稅籍登記,應由甲公司申報銷售額並繳稅。



文章出處: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6710/9579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