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25 01:35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許多營業人以為沒有營業收入就不用申報營業稅,但其實只要完成稅籍登記並開始營業,即使當期完全沒有銷售額,仍須依規定辦理營業稅申報,否則仍可能挨罰。
中區國稅局提醒,我國營業稅採自動報繳制度,營業人切勿因沒有收入就忽略申報義務。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營業人原則上以每兩個月為一期辦理營業稅申報;適用零稅率者,經申請可改按月申報。營業人應於次期開始15日內,向稅捐機關申報上一期銷售額及應納或溢付稅額。
國稅局指出,不少新設立公司、工作室或小規模營業人誤認為當期沒有開立發票、沒有收入,就不需要申報營業稅,但只要稅籍仍存在,就必須如期辦理申報。即使當期銷售額為零、應納稅額也為零,未依規定期限申報,仍會面臨罰鍰處分。
或結束營運,也應依法辦理相關變更或註銷登記,以免因疏忽未申報而遭補稅處罰,增加不必要的稅務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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