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28 17:41:37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近年房價居高不下,加上ETF存股風潮興起,愈來愈多父母提前替下一代規劃資產。不過,同樣都是給孩子一筆錢,有些情況完全免稅,有些卻可能需要申報贈與稅,甚至面臨補稅風險。究竟哪些行為最容易被忽略?又有哪些是國稅局實務上最常查到的贈與樣態?
父母幫付頭期款 仍可能被認定為贈與
首先,購屋是許多家庭最常出現贈與爭議的情境。隨著房價攀升,年輕人購屋壓力沉重,不少父母會幫忙支付頭期款,甚至直接代繳房貸。不過,從稅法角度來看,若父母提供資金協助子女購屋,原則上就屬於財產移轉行為。
例如,子女購買總價1,500萬元房屋,父母拿出500萬元支付頭期款,這500萬元即可能被認定為贈與金額。即使資金直接匯入建商或代書帳戶,而非先進入子女帳戶,也不影響贈與性質的認定。
此外,也有部分家庭透過低價出售房屋給子女的方式移轉資產。例如市價2,000萬元的房屋,以1,000萬元出售給子女,若價格明顯偏離市場行情,差額部分仍可能被視為贈與而須課稅。
替子女存ETF也要留意 匯款買股本質屬現金贈與
再來是,近年ETF熱潮席捲市場,不少家長從孩子出生起就開始存股,希望作為教育基金或未來創業資金。
不過,父母匯款給子女買股票,本質上屬於現金贈與;若直接將自己持有的股票過戶給子女,則屬於股票贈與,兩者都可能涉及贈與稅申報問題。
另一種常見情況是父母以子女名義開立證券帳戶,實際上由父母出資、操作及管理投資,若未來發生爭議或遭稅捐機關查核,父母應保留完整金流及相關資料,以利日後說明資金來源及性質。
除了房屋與股票外,許多民眾最容易忽略的其實是現金及保單相關贈與。
例如父母替成年子女支付高額保險費、提供創業資金、結婚資助金,甚至大額現金紅包等,若已超過一般家庭日常支出範圍,都可能被視為贈與行為。
保單變更要保人非單純異動 保價金可能列贈與
近年來,保單更成為國稅局查核重點之一。許多父母在子女年幼時,以自己名義擔任要保人並繳納保費,等到孩子成年後,再將保單要保人變更為子女,讓孩子取得保單的管理及處分權,不少人誤以為這只是保單資料異動,實際上卻可能已構成贈與。
具有保單價值準備金的人壽保險,本身就具有財產價值。當父母將自己名下保單的要保人變更為子女時,等同將保單財產權益無償移轉給他人,應以變更當日的保單價值準備金作為贈與金額計算贈與稅。
因此,贈與稅已不再只是富豪才需要面對的課題。看似單純的家庭金援、保單移轉或資產配置,都可能成為國稅局認定的贈與行為,在規劃下一代財務未來的同時,也別忘了先把相關稅務成本一併納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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