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09 14:23:33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即時報導
強烈颱風「巴威」來勢洶洶,除了做好防颱準備之外,國稅局同步提醒,民眾若因災害造成房屋、車輛或其他財產損失,可依法申請稅捐減免,但一定要把握「拍照存證、檢附文件、申請減免」三步驟,並在災害發生後30日內提出申請,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國稅局表示,不論是個人或營利事業,只要因淹水等災害造成財產損失,都應先拍照或錄影保存現場狀況,再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向轄區稅捐機關申請稅捐減免。符合規定者,可申請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等稅捐減免。
民眾除了可親自到國稅局辦理,也可透過郵寄或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請,不僅節省時間,也能加快審核流程。對於災害造成的財產損失,國稅局將秉持從寬、從速、從簡原則,協助受災民眾完成各項稅捐減免申請。
稅務局亦提醒,若汽車因泡水嚴重毀損、已無法使用,應儘速向監理機關辦理停駛或報廢,後續即可申請減免或退還使用牌照稅。若車輛可於一個月內修復,且未辦理停駛或報廢,也可在災害發生30日內,檢附村里長、警察機關或公所開立的災害證明,以及修車廠維修紀錄、進出廠證明或發票等資料,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減免使用牌照稅。
若民眾對災害損失減免規定或申請方式有疑問,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災害損失減免專區」查詢,或洽詢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及免費服務專線,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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