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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收到稅單不是理由!稅務局點出社區代收、郵局寄存都算送達
發佈時間-2026/7/13

2026/07/10 16:28:09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即時報導


不少民眾以為,只要沒有親自收到稅單,就不用繳稅或可以主張未收到通知。不過,台中稅務局提醒,這是常見誤解,只要稅單依法完成送達程序,即使是由社區管理員代收,或因家中無人而寄存在郵局並留下招領通知,都視為已合法送達,不會因本人沒有親自簽收而影響效力。

稅務局表示,民眾持有土地、房屋或汽機車等財產,每年都可能收到地價稅、房屋稅或使用牌照稅等稅單。依《行政程序法》規定,郵差送達稅單時,若納稅義務人不在家,可以交由同住家屬、受雇人或公寓大廈社區管理員等適當人員代為收受,這種情況就已完成法定送達程序。

如果送達時無人可代收,郵局則會將稅單寄存,並留下送達通知書,通知民眾前往領取。只要完成這項程序,同樣屬於合法送達,不會因民眾沒有實際前往郵局領取,或聲稱沒有看到稅單,就影響送達效力。

稅務局提醒,收到郵局招領通知後,應儘快前往領取稅單,或主動確認是否有應繳稅款,以免錯過繳納期限。若逾期未繳,不僅會被加徵滯納金,最高可達應納稅額的10%,欠稅案件還可能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增加額外的金錢與法律負擔。

此外,若民眾已搬家或通訊地址變更,也應盡快向地方稅務局申請變更稅單寄送地址,避免因寄送地址錯誤而錯過繳稅期限。若稅單遺失,也可向所屬地方稅務局或分局申請補發,不要因為「沒收到稅單」而誤以為不用繳稅,最後反而面臨滯納金甚至強制執行的風險。



文章出處: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10871/9620034?from=edn_search_resul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