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13 03:00 工商時報 黃惠聆
產品責任險近二年每年約有近千件理賠,但食品中毒案件占比極低。產險業者指出,實務上較常見的賠案是產品瑕疵造成消費者立即受傷,或產品爆炸、起火、漏電,導致第三人身體傷害及住家、設備等財物損失;近期問題油事件因未立即造成可確認的身體傷害,且因果關係難以證明,基本產品責任險恐難啟動。
保發中心統計顯示,產品責任險保費收入件數由2021年的9.9萬件,增至2025年的22.57萬件,五年成長128%,保費收入由12.30億元增至19.38億元,同期已發生賠款件數大致維持千件上下,2021年至2025年分別為1,130件、1,071件、1,056件、957件及996件;若就已發生賠款金額估算,2021~2025年平均每件賠款約35.4萬元、75萬元、68.4萬元、57.5萬元及53.7萬元。
產險主管表示,產品責任險主要承保產品離開製造商、供應商或銷售業者控制後,因產品缺陷造成第三人傷亡或財物損失,業者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常見案件包括零件脫落、產品破裂造成使用者割傷,機械設備瑕疵致操作人員受傷,以及電池、家電爆炸、漏電或起火,燒傷消費者或損壞其他財物。
食品中毒雖可能由產品責任險或公共意外責任險的食品中毒附加條款處理,但實際賠案件數極少。產險主管說,通常須消費者食用後短時間內出現明顯症狀並透過醫療診斷、衛生調查或檢驗結果,確認與特定食品、細菌或毒素有關,才較可能符合理賠條件。
對於這次問題油事件,理賠前提仍是必須有實際損害,若消費者僅購買或食用問題油,卻未出現具體身體傷害,就沒有可據以求償的損失;即使日後身體不適,也須證明與特定油品具有直接因果關係。
產險主管認為,問題油中的有害物質通常不會立即造成明確症狀,可能要長期累積暴露後增加健康風險,在醫學及法律上均難舉證。過去毒奶粉、地溝油事件雖造成大規模下架及業者損失,產品責任險也未出現明確理賠案件。
另有關下架、回收、運輸及銷毀費用,並非基本產品責任險保障,須另行投保產品回收相關保險;退貨、停產、重新製造、營收減少及商譽損失,通常也屬企業自身財務損失。
國內內銷產品投保回收相關保險的比率極低,多為外銷業者因海外客戶或通路要求,才可能附加投保。
文章出處:https://www.ctee.com.tw/news/20260713700125-430305